福建战“疫” 12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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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月18日电 (郑江洛)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工信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支持企业稳岗稳工、支持企业灵活用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了12条措施。

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方面,该《通知》要求,广泛推送招聘招工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网络等方式,线上发布招聘会及企业招工信息;对具备外出务工条件、可成规模输送到福建省用工地,并在行前14天内及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可由用工地和输出地联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福建也密切推进区域劳务协作,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与主要劳务输出省份签订劳务协作协议、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对每个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用于宣传该省就业政策、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当地劳动者赴福建省就业。

据福建省人社厅介绍,福建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对省内未发生疫情村庄(社区)的劳务人员、在外省务工的本省劳务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劳务人员,支持优先聘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可适当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对推荐在本省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加大补贴力度。具体办法由各地确定。

为经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企业之间调剂用工)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该《通知》提出,鼓励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参加实习实训,引导技工院校与相关企业协商,安排专业对口的学生开展实习。已在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在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商定可继续参加顶岗实习,有关情况分别报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在原有实习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习学生每人100元/月的补贴,纳入实习补贴范围。

此外,福建大力实施线上培训。鼓励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纳入线上培训,实训部分通过线下培训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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